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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
苏州市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工业区
苏州市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申
江苏省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
江苏省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工业区
江苏省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申

组织机构

   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政务和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
2、负责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和全区房管系统会议的组织协调和会议决议事项的督办工作。
3、负责局重要文稿起草、公文处理、文印、通讯、印章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4、负责局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5、负责局机关爱国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的创建文明行业和示范窗口的指导工作;
7、负责局机关工会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8、负责局机关后勤事务工作。
联系电话:0512-85182811

   人事监察科
1、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设置调整、人员调配工作;
2、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人员的劳动工资工作;
3、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人员的劳动保险和公积金调整等工作;
4、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考察工作;
5、负责局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聘工作;
6、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奖惩工作;
7、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8、负责局离(退)休人员工作。
联系电话:0512-85182812

   财务科
1、负责编制局财务收支预算和全年经济、业务工作指标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
2、负责局机关、开发公司、交易公司和置换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及工会的财务收支核算;
3、审核局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监督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4、负责对下属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指导工作;负责对各所收入情况的考核、上缴工作;
5、负责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负责财务会计资料、审计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6、负责局系统会计人员管理工作,会计职称考试、续职培训、会计证变更、年检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维护工作;
7、负责物价局的年检及开发公司工商年检工作;
8、负责所领导离任审计工作;负责财务人员工作调动的交接工作审计;
9、负责市局要求的相城区建设房地产的统计工作,负责统计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屋销售及空置情况统计工作;
10、负责局系统全员劳动工资的发放和各类社会福利保障费用征缴工作。
联系电话:0512-85182817

   房政科
1、负责全区范围内的各类房产登记发证工作;
2、负责全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发证工作;
3、负责全区范围内的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范围内的商品房注册登记工作;
5、负责全区范围内的房屋租赁鉴证管理工作;
6、负责对全区范围内各类房产登记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解答、宣传;
7、负责全区范围内的房产测绘、评估等工作的协调和监督管理;
8、负责对全区范围内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规范各类房产中介行为;
9、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区房地产市场行为实施房产行政执法和监察,管理和查处群众相关投诉;
10、负责全区范围内的房产行政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相关业务培训。
联系电话:0512-85182813

   物业管理科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房管理租赁政策,在市房管局的指导下,对区内的直管公房实施租赁管理;负责区内直管公房的租金管理;
2、指导下属各房管所实施直管公房的修缮管理;组织协调区房管系统防汛防台工作;
3、负责区内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包括直管房产的划转、出售、交换、购置、注销等工作;
4、负责区内廉租住房的购买或建造工作,组织区内各房管所实施廉租住房分配的申报、审核、租赁、修缮管理工作;
5、制定全区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全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6、按照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指导、监督和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行为协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7、负责全区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审定受托管理的物业项目范围和实施方案,做好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落实工作;
8、负责建立全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制度,做好基金筹措、管理和使用工作;
9、指导全区业主委员会的建立和登记确认工作,组织业主委员会的培训工作;
10、负责全区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申报、评定和年检工作;组织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开展优秀物业管理小区创建工作;
11、负责受理全区物业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和投诉;
12、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联系电话:0512-85182815

   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1、负责区房改方案及政策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审批公有住房出售、住房货币补贴,核准房改房上市交易等业务,检查指导区各系统单位的房改方案实施工作;
2、参与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的拟订、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拟订区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政策并实施管理;
4、检查指导全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计划、相应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
联系电话:0512-85182815

   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
1、依据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苏州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对全区现有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管理;
2、对委托人提供的需鉴定房屋的原始资料(如建设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加固、加层改造资料,装饰装修资料等)进行审核;
3、与规划、建设、城管、公安、消防、工商、文化、安全生产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4、在鉴定期限内进场鉴定,并出具安全鉴定报告或提出安全措施建议。
联系电话:0512-85182827

   开发管理科
1、负责搞好开发项目的建设,组织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指导安全生产,参与施工监理的全过程,拓展开发项目。
2、负责建立房地产开发管理网络和制度,加强信息管理,及时反馈市场需求及新型建材、新技术、新工艺等信息,对市场进行调研分析。
3、负责核算和控制开发成本,做好项目成本核算报告及归档工作,制定每个项目的投资计划方案,规范施工合同。
4、负责开发统计工作,建立和完善上下统计网络,确保各类报表上报及时、数字准确,情况清楚。
5、负责对下属单位进行服务指导工作,管理、规范开发项目,并帮助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6、健全施工质量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保证资料齐全。
联系电话:0512-65780949

   房产交易所
1、负责文明窗口建设,严格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
2、负责管辖范围内各类房产的交易、登记、初审、复审、收费及发证;
3、负责全区范围内各类房产交易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解答、宣传;
4、负责在全区范围内组织交易知识业务培训,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对辖区内各房屋开发公司的市场行为进行服务和监督;
6、负责采用针对性的软件,搞好辖区内房产档案的动态管理。
联系电话:0512-65766598

   白蚁防治所
1、负责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制定的白蚁防治政策,在市白蚁防治处的指导下,对区内新建工程项目实施白蚁预防;
2、在市白蚁防治处的指导下,负责区内各类性质的白蚁灭治业务;
3、负责组织并实施区内白蚁防治工程的施工;
4、严格实行“四双、四定”药物管理规定;
5、负责组织白蚁防治工程的定期回访工作;
6、负责对基层防治站白蚁防治进行业务指导。
联系电话:0512-8518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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